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温馨提示
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1.机动车驾驶证
2.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粘贴1寸近照)
3.县级或部队团以上医疗机构对驾驶人本人按表上内容进行身体检查(加盖体检印章)]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所需)
温馨提示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1.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和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到车辆管理所驾驶证审验大厅排队等候。
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
①驾驶证信息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1 2分以上的须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予以办理;
②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须先行处理后再予办理。
3.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审验记录并打印回执交驾驶人本人。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迎泽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杏花岭大队车管所
地址:胜利街165号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车管所
地址:千峰北路23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10元/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