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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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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英文名: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太原师院”,“太师” 所在地:太原 院校代码:10119 类型:师范类/考研院校

省属高校
  •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第一章 总 则为保证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太原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19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邮编:030619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太原师范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全面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章 录 取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第十七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一)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二)浙江、山东、天津、海南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时执行各生源省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三)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及专业安排:(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三)体育类各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及专业安排:(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二)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按如下方式录取及安排专业: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成绩。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一)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规定录取。第二十三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我校2020年在山西省招收公费师范生240名,具体分地市计划另行公布。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根据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顺序择优录取。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第六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67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300翻译5800其它专业5000                                          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霍世平  职务:院长第二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第二十八条 激励、扶助措施(一)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第二十九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招生网址、电话:招生网址:https://zjc.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2886248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2020年6月 详情
山西:2018年省外高校在晋艺术类专业考试(太原师范学院考点)日程安排2018-01-12
山西:2018年省外高校在晋艺术类专业考试(太原师范学院考点)日程安排详情
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21
太原师范学院系国家教育部批准,以本科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校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学院占地面积1085503.9平方米,(其中旧校区210800.9平方米,新校区占地面积874703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的语音室、电教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和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纸质藏书126.5383万册,电子图书8751976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867人,其中正高级103人,副高级27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536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普通本科在校生22021人,硕士278人,专业门类齐全:设有文、史、哲、法、理、工、管、教育八大门类54个师范和非师范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涵盖了基础教育的所有课程。太原师范学院热忱欢迎广大莘莘学子来这里深造成才!2017年我校招收游泳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游泳2、招生计划:40人3、招生范围:全国(我校无招生计划的省份除外)二、招生专业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科)2、教育学(文科)3、体育教育(文、理科)三、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不含等级测试赛)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报名及专项测试1、报名确认:考生必须本人到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1)体育专项测试: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2017年3月17日上午8:00—12:00。(2)文化课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如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则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下称“单招文化课考试”)。申请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被不予确认,其文化课考试报名无效。2、报名确认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求真楼B466室招生就业管理处(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3、现场报名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3)等级证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查询考生本人运动等级证书结果页面的打印件;(4)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5)高考信息:高考报名照片2张及14位高考报名号。(6)保险单据:专项考试期间有效的考生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保证书》和“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保证书、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4、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测试内容:(1)主项(测试项目为等级证项目)(2)个人200米混合泳(参考)五、文化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文化考试分两种: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二级运动员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报名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2017年4月10日起,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下载打印文化课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六、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测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专业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2、对于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含二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原则为:文化成绩需达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含65%),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30%。3、对于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50%。4、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2506580,2506581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政编码: 030619招生网站: http://zjc.tynu.edu.cn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2月详情
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8-02-27
太原师范学院系国家教育部批准,以本科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校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学院占地面积1085503.9平方米,(其中旧校区210800.9平方米,新校区占地面积874703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的语音室、电教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和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纸质藏书127.4356万册,电子图书1798504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878人,其中正高级103人,副高级294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562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普通本科在校生23350人,硕士321人,专业门类齐全:设有文、史、哲、法、理、工、管、教育八大门类53个师范和非师范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太原师范学院热忱欢迎广大莘莘学子来这里深造成才!2018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1、招生项目:游泳2、招生计划:30人3、招生范围:全国二、招生专业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科)  2、教育学(文科)3、汉语言文学(文科) 4、体育教育(文、理科)三、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不含等级考试赛)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报名及专项考试(一)网上报名:考生需2018年3月6日-13日登陆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jc.ty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本人到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2、现场确认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求真楼B466室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3、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3)等级证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查询考生本人运动等级证书结果页面的打印件;(4)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5)高考信息:高考报名照片2张及14位高考报名号。(6)保险单据:专项考试期间有效的考生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保证书》和“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保证书、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三)专项考试内容、时间1、考试内容:(1)主项(考试项目为等级证项目)(2)个人200米混合泳(参考)2.专项考试时间专项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星期六)具体专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文化考试(一)报名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下称“单招文化课考试”)。申请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考试报名。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被不予确认,其文化课考试报名无效。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单招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其中,4月21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22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其他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六、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考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2、对于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含二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原则为: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含65%),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30%。3、对于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50%。七、其他1、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以及实行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2、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成绩合格。3、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4、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5、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及考核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6、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7、学校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8、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2506580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政编码: 030619招生网站: http://zjc.tynu.edu.cn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2月详情
太原师范学院2019年游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9-03-12
太原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我校游泳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有关规定,太原师范学院2019年继续招收游泳高水平运动员。2019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1、招生项目:游泳2、招生计划:40人3、招生范围:全国二、招生专业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科)  2、教育学(文科)3、汉语言文学(文科) 4、体育教育(文、理科)三、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不含等级考试赛)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报名及专项考试(一)网上报名:考生需2019年3月6日-12日登陆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jc.ty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本人到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2、现场确认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求真楼B466室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3、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3)等级证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5)高考信息:高考报名照片2张及14位高考报名号。(6)保险单据:专项考试期间有效的考生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保证书》和“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保证书、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三)专项考试内容、时间1、考试内容(1)主项(考试项目为等级证项目)(2)个人200米混合泳(参考)2、专项考试时间专项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星期六)具体专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文化考试(一)报名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下称“单招文化课考试”)。申请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太原师范学院”。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单招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其中,4月20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21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独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参加文化考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其他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六、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情况,按以下原则分类录取,各类计划不交叉:A类: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成绩现场达国家二级标准(含二级)以上的运动员,按如下原则录取:1、对于部分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该类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含65%),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30%。2、其他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50%。七、其他1、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以及实行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2、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成绩合格。3、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4、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5、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及考核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6、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7、学校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8、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2506580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政编码: 030619招生网站: http://zjc.tynu.edu.cn详情
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3
一、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二、学校代码:10119三、学校地址: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 030031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五、办学性质:公办六、办学层次:本科七、办学形式:全日制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一)2017年我校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九、录取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二)身体健康要求: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1、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征集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四)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五)对口、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文理兼收):1、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山西省以外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分音乐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器乐)。音乐学不分小科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美术学、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山西省考生文化课执行本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我校不设校考考点省份考生使用该省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书法学专业(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山西省外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4、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山西省考生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线划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山西省考生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照山西省同批次艺术类文化线划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十、根据我校各专业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往年完成计划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我校校本部普通本科预留计划24名,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事先向社会公布。十一、证书颁发: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十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   梁吉业 太原师范学院院长十三、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十四、激励、扶助措施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十五、新生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十六、网址、电话网址:http://www.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 0351-2506580,2506581十七、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十八、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2017年4月  详情
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太原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19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太原师范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全面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2018年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事先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第十七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一)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征集志愿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二)浙江省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三)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依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三)体育类各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文理兼收):(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如下方式录取: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1)山西省以外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校考专业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录取。(2)山西省考生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1)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按照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2)不设校考省份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1)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校考合格,按照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不设校考省份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1)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校考合格,按照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2)不设校考省份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6、编导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此外有校考省份考生还须校考专业合格。(三)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对口、专升本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一)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晋招考综[2017]21号文件执行。(二)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规定录取。第六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第七章  收费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6720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300翻译5800其它专业5000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梁吉业  职务:院长第二十六条 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第二十七条 激励、扶助措施(一)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第二十八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九条 招生网址、电话:招生网址:http://zjc.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2506580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2018年4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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