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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

英文名:Shanxi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College 简称:“山西工商”,“STBC”,“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所在地:太原 院校代码:13691 类型:财经类

普通高职
  • 山西工商学院招生简章

山西工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29
为做好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2.学校代码:136913.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层次:本科6.办学性质:民办7.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五条 体检要求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报考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第六条 招生计划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3.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第七条 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5)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6)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7)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表演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9)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10)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6.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7.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8.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9.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10.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1.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新生实行奖励政策。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第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205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其它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在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7965790/7965792/7965795传 真:0351-2531099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山西工商学院二0二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为做好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2.学校代码:136913.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层次:本科6.办学性质:民办7.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五条 体检要求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报考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第六条 招生计划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3.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第七条 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5)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6)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7)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表演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9)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10)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6.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7.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8.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9.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10.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1.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新生实行奖励政策。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第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205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其它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在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7965790/7965792/7965795传    真:0351-2531099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山西工商学院二0一七年招生章程2017-06-02
为做好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6913.学校地址:龙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北格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层次:本科6.办学性质:民办7.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五条 体检要求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报考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和旅游管理(酒店经理方向)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第六条 招生计划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3.我校无预留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使用。第七条 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5.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统一投档后,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联)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择优录取。6.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7.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8.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9.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10.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1.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新生实行奖励政策。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第九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205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其它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在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龙城校区):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7965790   7965829      7965795      传    真:0351-7965833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山西工商学院二0一八年招生章程2018-05-31
山西工商学院二0一八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6913.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层次:本科6.办学性质:民办7.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五条 体检要求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经理方向)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第六条 招生计划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3.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第七条 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1)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5)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6)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7)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6.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7.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8.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9.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10.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1.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新生实行奖励政策。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第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205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其它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在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7965790   7965792      7965795      传    真:0351-7965833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山西工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山西工商学院二0一九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6913.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层次:本科6.办学性质:民办7.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五条 体检要求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报考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第六条 招生计划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3.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第七条 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1)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5)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6)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7)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6.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7.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8.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9.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10.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1.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新生实行奖励政策。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第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205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1.学生修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其它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在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咨询电话:0351-7965790   7965792     7965795     传    真:0351-7965833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6
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1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zsb@sxtbu.net联系电话:0351-7965790 7965792 传 真:0351-79658333、办学性质:民办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6、收费标准:各专业均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及物价局的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文 秘、证券投资与管理、文化事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国际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专业学费5600元/年;商务英语、电子商务、会 计、工商企业管理、应用法语、应用日语等专业学费5800元/年;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学费6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学费8000元/年;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等专业学费8500元/年。7、录取规则:(1)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 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的先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 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4) 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5) 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6) 在录取过程中,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7) 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8)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A.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B.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C.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8、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降分投档及退档的相关政策。9、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高职) ”毕业证书。10、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二00八年三月详情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2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二00九年招生章程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1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zsb@sxtbu.net联系电话:0351-7965790? 7965792 传 真:0351-79658333、办学性质:民办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6、收费标准:各专业均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 秘、证券投资与管理、文化事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国际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专业学费5900元/年;商务英语、电子商务、会? 计、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应用法语、应用日语、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学费6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学费8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等专业学费8500元/年。7、录取规则:(1)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 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的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 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4) 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5) 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6) 在录取过程中,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7) 身体要求:A.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B.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男身高1.72m,女身高1.60m以上。(8)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A.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B.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C.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高职) ”毕业证书。9、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二00九年四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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