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后父母亲出具材料均可申请
随母申报落户需持落户申请: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户口簿办理;
随父(或其他监护人)申报落户需:
1、《出生医学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
3、户口本
4、亲子鉴定
5、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6、《特殊情况申报户口审批表》一式两份。
父亲或其他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侯家巷19
电话:(0351)2023011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
地址:昌盛西街65号
电话:(0351)717691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陵南街11号
电话:(0351)3238256
办理时限:手续齐备,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