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原护照及复印件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小店区真武路68号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351-7179897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青年东街9号迎泽分局受理点
电话:0351-403400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新建路106号三桥派出所受理点
电话:0351-2316005
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尖草坪区柴村迎宾北路10号尖草坪分局受理点
电话:0351-6033761
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瓦流路口万柏林分局受理点
电话:0351-2736800
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晋源新城龙山大街晋源分局受理点
电话:0351-6592301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一、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