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1.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2.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小店区真武路68号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351-7179897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青年东街9号迎泽分局受理点
电话:0351-4034001
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签发
办理费用:
20元/枚